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审评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审评能力,参照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下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8:30至12月3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报名者,需登录审评中心官网(http://www.jlsysp.org.cn)或公众号(吉林药品审评)自行下载《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lscde@163.com。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邮件名称及附件材料均以“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命名,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表及一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个月内,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等,同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1. 报名者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2. 报名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3. 为方便联系,报名者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信不畅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考技术审评01岗、02岗的考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技术审评03岗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环节,无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长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两品一械”法规知识、申论,无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报考技术审评01、02岗的考生,按照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考技术审评03岗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审评中心网站和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长春,具体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二)注意事项
1. 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 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
报考技术审评01岗、02岗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报考技术审评03岗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审评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审评中心网站和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人员与审评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审评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聘用制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关注审评中心网站和公众号。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1. 联系人:邹学林
2. 咨询电话:0431-87833029
3. 监督电话:0431-87833029
附件:1. 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2. 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
3. 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吉林省药品审评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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