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考核组。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1. 专业知识考核:
业务课一:中药化学;满分 100 分
业务课二:药用植物栽培与中药炮制或药用植物资源学;满分 100 分。
2. 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 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满分为 200 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
4. 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2024 年 5 月 14 日 8:00-9:30 |
笔试:中药化学 |
地点:待学院确定后通知 |
2024 年 5 月 14 日 10:00-11:30 |
笔试:药用植物栽培与中药 炮制或药用植物资源学 |
地点:待学院确定后通知 |
2024 年 5 月 14 日 13:30 |
面试 |
中药材学院 6 楼会议室 |
如有调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三、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拟 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专业知识考核(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有低于 60 分的,或综合素质考核低于
120 分的,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的,不能录取。
3.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开展调剂工作。优先在二级学科内调剂,二级 学科无其他合格生源的可在一级学科内调剂。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顺次调剂。
4.录取排序原则:按照所报导师的考生总成绩顺次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专业 知识考核成绩(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拟录取考生在录取公示结束前须将全 部个人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在规定日期内将档案等材料转递到我校 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相关要求
学院对博士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私自对考核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 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考试过程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 取消成绩。
五、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431-84533358 联系人:刘老师